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 中文名
-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 高校隶属
-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 高校所在地
- 天津
- 类别
- 综合性美术学院
- 创办时间
- 1959年
- 通讯地址
- 天津市河北区红星路革新道10号
- 联系电话
- 022-26786329;022-26773252
- 学校网址
- https://www.gmtj.com
- 邮政编码
- 300250
目录
学院的专业教师队伍创作实力雄厚,历年来,创作了大量的美术作品,多次参加国内、外大型专业展览,在评比中屡屡获奖或被收藏,享有盛誉、令人瞩目。我院教师在第六届全国美展中获银奖。在第七届全国美展获银奖,并获得
学院设有景观设计,综合绘画专业,展示设计专业,中国画专业,装饰艺术设计专业,装潢艺术设计专业,室内设计技术专业,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产品造型设计专业,服装设计专业,影视动画专业,人物形象设计专业,视觉传达艺术设计等十三个专业。
景观设计
景观设计专业:培养具有室外环境设计、
2005年,我院按照教育部、市委的要求,依据《普通高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规范了所有专业的专业名称。结合各专业的特点,在进一步明确专业培养目标的基础上,进行课程的开发、取舍和重组,各专业都构建了新的课程体系,更新核心课程,突出核心能力培养。同时,编制了各学科教学大纲,职业基础课全部使用全国统编教材,职业技术课、技能训练课和选修课全部使用高等教育出版社《
学院占地110亩,建筑面积4000余平方米,绿化面积1542平方米,运动场面积2000平方米。学院设有
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5%以上,有相当数量的毕业生已成为工艺美术领域的精英。目前,学院全日制高职在校生近1500人。毕业生普遍受到社会用人单位的欢迎。
学院面向本市和全国招生,学制三年。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天津市教委验证的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学院遵循艺术教学理念,根据市场需求开设适需对路的艺术设计专业,为学生就业拓展更大空间,毕业生具有较强的就业优势。
1.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艺术专业考生须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书)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学院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依次类推。
3.专业志愿录取以高考文化课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高考文化课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4.学院对享受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5.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第十三条认真执行《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
6.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7.学院各招生专业公共外语为英语,其他小语种考生慎报。
8.学院录取艺术类专业考生须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书。
9.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详见2009年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10.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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