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校区
- 中文名
-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校区
- 简称
- 华电(NCEPU)
- 创办时间
- 1958
- 类别
- 公立大学
- 学校类型
- 理工
- 属性
- 卓越计划211 ,111计划,特色985
- 所属地区
- 保定
- 现任校长
- 杨勇平
- 知名校友
- 李小鹏,史玉波,白云峰
- 主管部门
- 教育部
- 硕士点
- 123个
- 博士点
- 15个
- 校训
- 团结 勤奋 求实 创新
- 专职院士
- 3人
- 主要院系
- 电力工程系
- 国家重点学科
- 1个
- 地址
- 保定一校区河北省保定市永华北大街619号、保定二校区河北省保定市华电路689号、科技学院河北省保定市瑞祥大街282号
目录
学校创建于1958年,原名北京电力学院。
1969年,学校迁至邯郸,1970年迁至保定,更名为河北电力学院。
1978年,国务院确定学校为全国重点院校,更名为华北电力学院,面向全国招生。
1995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华北电力学院和北京动力经济学院合并组建华北电力大学,校部设在保定,分设北京校区。
2003年3月,华北电力大学由原国家电力公司划转教育部管理,正式成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并由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等七家大型电力企业集团组成的校董会与教育部共建。
2005年9月,学校正式列入国家“十五”“211工程”高等学校行列。同年10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校部由设在保定变更为设在北京,分设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校区。两地实行实质性一体化管理。
华北电力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平台”重点建设大学。2017年,学校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重点建设能源电力科学与工程学科群,全面开启了建设世界一流学科和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新征程。
学校1958年创建于北京,原名北京电力学院。学校长期隶属于国家电力部门管理。2003年,学校划转教育部管理,并由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和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等七大电力央企组成的理事会与教育部共建。现华北电力大学理事会成员单位包括七大电力央企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等九家单位。学校校部设在北京,分设保定校区,两地实行一体化管理。学校现有教职工近3千余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万余人,研究生近1万人。学校占地1600余亩,建筑面积100余万平方米。
六十年来,学校承载着为国家能源电力事业培养高素质人才与推进科技进步的历史使命。进入新世纪以后,学校贯彻“学科立校、人才强校、科研兴校、特色发展”的方针,抓紧机遇,加快发展,实现了跨越式快速发展。
学校设有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能源动力与机械工程学院、控制与计算机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可再生能源学院、核科学与工程学院、数理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十一大学院,59个本科专业。拥有“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热能工程”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25个省部级重点学科;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电气工程和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两个学科分别位列A档和A-档;“工程学”“环境/生态学”2个学科进入ESI世界前1%行列;拥有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7个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23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和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等9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形成了培养本科、硕士、博士的完整教育体系。
学校拥有一支积极进取、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高水平师资队伍。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双聘院士5人,国家“千人计划”6人,国家“青年千人计划”2人,“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6人,“973首席科学家”5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全国模范教师2人,全国优秀教师6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9人,“长江学者”3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8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3人,“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7人,38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4支团队列入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
学校把人才培养作为中心工作,形成了“厚基础、重实践、强能力、求创新”的人才培养特色,成为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发起成立“电力行业卓越工程师培养校企联盟”。学校现有7门国家级精品开放课程,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教学名师,1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3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3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学校积极参与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在新能源发电、特高压、智能电网、高效洁净燃煤发电技术、核电技术等重要领域都取得了巨大成果,现有3个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1个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6个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以及28个省、部级科技平台及研究基地,学校入选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十五”以来,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973”、“863”、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纵向课题3300余项,获国家级、省部级科技进步奖360余项。科研经费快速增长,科技论文国际三大检索排名在教育部直属高校中排在前列。
学校依托大学理事会平台,不断深化产学研合作,与国内外80余家大型能源电力企业达成战略合作关系,共同承担重大研发项目,加快科技成果开发与产业化,连续两次获得“国家电网公司特高压交(直)流试验示范工程特殊贡献单位”称号;学校多方位构建政产学研合作平台,与20余家地方政府签署框架合作协议,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深化交流与合作,在促进区域科技创新、推动地方经济发展上取得显著成效;学校积极推进校际合作,作为主要发起单位参与组建北京高科大学联盟,实现高校之间的优势资源共享互补,促进校际协同创新。
学校全力推进国际化办学进程,与140多个国际知名大学和研究机构开展实质性交流合作,与合作伙伴高校实现了学分互认,开展了学生交流、科研合作、专家互访等项目。积极践行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主动承担国家外交任务,承办商务部、科技部多个国家级援外培训项目;同德国黑森州--中国促进中心共同建立了中欧可再生能源创新中心;同蒙古建立了中国—蒙古可再生能源创新中心;作为上海合作组织大学能源学方向中方牵头院校,积极推进上海合作组织大学各项工作,建立上海合作组织大学能源智库;在美国建立的西肯塔基大学孔子学院是北美最大的孔子学院;举办多种模式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以及与国外高校开展来华留学生、“2+2”联合培养等项目,国际化办学水平不断提升。
2017年11月,学校召开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确定了今后一个时期学校的奋斗目标:未来五年的发展目标是“能源电力科学与工程”学科整体水平进入世界一流行列,实现向研究型大学的实质转型,初步建成特色鲜明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在此基础上,再用10—15年时间,到2035年左右,“能源电力科学与工程”学科整体水平进入世界一流前列,全面实现特色鲜明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目标,为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奠定坚实基础。明确了学校总体发展思路是坚持“一个根本”,紧扣“两大任务”,抓住“三个导向”、突出“四个重点”,即坚持党的领导这个根本,紧扣立德树人和提高质量两大任务,抓住改革创新、特色发展、开放办学三个关键导向,突出学科建设、队伍建设、科技创新、文化建设四个重点,带动学校整体水平全面提升。
2018年,学校将迎来建校60周年校庆。本次校庆将以“点亮新时代的电力之光”为主题,寓意学校始终投身国家能源电力事业,不忘初心、砥砺前行,踏上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华北电力大学将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扎实推进综合改革,在社会各界的热心帮助下,在所有华电人的共同努力下,华北电力大学一定能够在新时代的新起点上开启新征程、展现新气象、取得新成绩!
团结、勤奋、求实、创新
一、团结
团结就是力量。领导班子的团结、教工之间的团结、学生间的团结、领导与群众间的团结、师生间的团结,是办好学校的前提。
二、勤奋
勤奋办学、勤奋工作。学生要勤奋学习,教职员工要勤奋工作;只有勤奋才能出成绩、出成果,才能转就辉煌的业绩。
三、求实
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即从学校的实际出发,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从个人的实际出发,遵循客观规律,脚踏实地地干实事。
四、创新
创新是事业的灵魂。创新就要创一流的科研成果,培养一流的创新人才,培育一流的先进文化。学校要成为创新的基地,成为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1.校标采用蓝色和红色为基调色。蓝色体现了华电珍视环境,关注生态,实现可持续、科学和谐的发展理念;红色象征着华电人激情勃发,迎着朝阳跨越前进的豪情与壮志。两种色彩交织在一起,构成了华电人追求科学、和谐、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的美好愿景。
2.校标中心红色的“E”字是Electric Power(电力)的第一个字母,体现了学校以传统优势学科为基础,以新兴能源学科为重点,以文理学科为支撑的“大电力”学科体系的办学特色。
3.白色的“U”字端庄稳重,是University(大学)的缩写,喻示着这所教育部直属的“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正朝着多科性、研究型、国际化高水平大学的奋斗目标努力前进。
一、校歌第一段说明了学校建立的时代背景、办学特色、办学实力和发展蓝图。
1.“迎着初升的太阳,肩负民族的希望”,说明学校迎着新中国电力事业的蓬勃发展而生,肩负着为民族工业的振兴培育英才的重任。
2.“巍巍学府,电力之光”,表明学校是培养能源电力高级人才的摇篮,占据着能源电力科技的“半壁江山”,是教育部直属的“211工程”大学。
3.“乘风破浪万里长”,表明学校狠抓发展机遇,乘势而上,向多科性、研究性、国际化高水平大学的目标迈进。
二、校歌第二段从学生入手,传播了华电精神,阐释了“办一所负责大学”的理念。
1.“怀着科学的理想,徜徉知识的海洋”,阐明了广大学子在学校勤奋学习,汲取知识营养,实现自己的成才理想。
2.“自强不息,团结奋进”,是华电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概括了华电人五十年来在逆境中奋进,从曲折中崛起的顽强奋斗精神。
3.“春华秋实吐馨香”,是说华电学子勤奋攻读,学有所成,贡献社会,努力成为国家栋梁。
三、校歌第三段从教职工入手,进一步弘扬了华电精神,描绘了华电人的精神风貌和学校美好的明天。
1.“迈着坚定的步伐,建设美好的家园”,阐明华电人继往开来,脚踏实地,建设美好的华电校园与和谐的精神家园。
2.“爱校敬业,追求卓越”,是华电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启迪全校师生要热爱华电,立足本职工作,创造卓越业绩。
3.“求实创新铸辉煌”,是以华电校训“团结、勤奋、求实、创新”激励华电师生,求真理之实,创科技之新,铸造华北电力大学新的辉煌。
机械工程学院 | 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 | 信息技术工程学院 |
职业教育学院 | 汽车与交通学院 | 理学院 |
外国语学院 | 电子工程学院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艺术学院 | 社会科学部 | 体育教学部 |
继续教育学院 | 工程实训中心 | 职业教育研究所 |
高等职业技术教育部 | 附属高级技术学校 |
经济学:经济学
法学:法学、社会工作
文学:英语
理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应用化学
工学:机械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能源与动力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通信工程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信息安全、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能源化学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生物工程
管理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造价、工商管理、会计学、公共事业管理、工业工程
艺术学:产品设计
该校共有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10个省部级重点学科: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学科
电厂热能动力工程学科
电工理论与新技术学科
工业自动化学科
技术经济及管理学科
环境工程学科
通信与信息系统学科
机械设计及理论学科
计算机技术应用学科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
1.学校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人才市场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制定年度招生事业计划,报教育部审批。
2.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事业计划,本着“科学、稳定和教育资源公平分配”的原则,综合考虑地域、生源质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报名人数等因素,在 参考往年分省招生计划的基础上,按照“优化专业分配结构,相对稳定”的方法,制定学校分省来源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审批备案。
1.鉴于该校“一所大学、两地办学”的实际情况,考生应按华北电力大学(部标代码:10054)和华北电力大学(保定)(部标代码:10079)的招生计划分别报考,北京校部和保定校区分别录取,两地录取结果不能互认。
2.学校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该校招生专业中,英语、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信息与计算科学、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 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信息安全、物联网工程、经济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由于专业培养与英语密切相关,建议英语考生报 考。其它专业建议英语、日语、俄语考生报考。
3.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00%-120%的范围内。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
4.学校录取和专业安排以高考投档成绩为准,学校认可教育部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种增加分数投档优惠政策和降低分数投档照顾政策。
5.对于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考生的专业安排,该校将按照分数从高到低和报考专业的顺序进行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 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或尚有调剂计划的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对内蒙古自治区按照“分数清”原则进行录取;对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A(含)以上。
6.考生应根据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学校专业目录填报志愿。
7.该校招收考生体检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执行。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原热能与动力 工程)、自动化、核工程与核技术、辐射防护与核安全、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应用化学、农业电气化、能源化学工程、广告学 专业不适宜辨色能力异常(色盲、色弱)考生报考。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校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及河北省政府有关部门收费标准的规定,北京校部理工科专 业学费标准为5500元/年,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6000元/年,其他专业学费为5000元/年。保定校区产品设计专业(艺术类)的学费标准为8500元 /年,其他专业的学费标准为5000元/年。
2.学校为符合学校相关规定的毕业生颁发华北电力大学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对符合《华北电力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相关规定的颁发华北电力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3.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鼓励其入校前持《录取通知书》等有关证明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校后通过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向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学校设有学生资助中心,帮助和指导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1.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类、经学校认定具有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第二学士学位、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和面向贫困地区的定向招生,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2.学校郑重提示考生和考生家长:该校招生办公室不预测我校在各地的录取分数线。招生宣传与咨询人员的意见仅供考生和考生家长参考,任何关于能否录取的预测都不属于本校的正式承诺。
3.新生入校后,该校将按照教育部要求进行复查审核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4.本章程适用于该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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