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体育职业学院
- 中文名
- 湖南体育职业学院
- 创办时间
- 1984年
- 学校类型
- 体育
- 主管部门
- 湖南省教育厅
- 所属地区
- 湖南 长沙
- 前身
- 湖南职工体育运动技术学院
目录
学院坐落于人杰地灵、风景秀美、交通便利的长沙市体育新城,占地面积689亩,院内风景秀丽、优雅宁静,是长沙市绿化工作先进单位、“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国家级)培训基地”、“全省中小学体育师资认证培训基地”和“全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教师培训基地”,被誉为奥运冠军的摇篮和高端体育人才的基地。
学院是培养高水平竞技体育人才的摇篮,培养了熊倪、龚智超、杨霞、龙清泉、王明娟、田卿等6名奥运冠军,唐九红等42名世界冠军以及200余名亚洲和全国冠军,在第26、27、29、30届奥运会和7、8、9、10、11届全运会上连创辉煌,为湖南竞技体育跻身和巩固全国十强地位做出了重大贡献,先后荣获 “全运会完成任务先进集体”、 “全国体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全国群众体育工作先进单位”光荣称号。
学院现有教职员工205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45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有突出贡献的专家4人,国家和省级优秀教师(教练员)11人,省级中青年专家和青年骨干教师4人。拥有唐辉、张绍臣、陈义阶、贺益成、谢逢森等一批培养了奥运及世界冠军的国家级教练。同时,聘请了60余名来自体育行业企业一线的专家和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通过内培外引,建立了一支“人文体育素养高、体育教学技能精湛、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
学院有4个教学系部,开设了体育教育、体育服务与管理、
学院秉承“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宗旨,遵循“厚德、强能、尚勇、创新”的校训,营造了“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校园文化氛围,建立了学校、家庭、社会、用人单位四方联动的育人机制。学院全面实行毕业证和职业技能证“双证书”制度,近三年来,有两千余名学生通过了劳动厅组织的各类职业鉴定考试,资格证书取证率在90%以上。学生凭借扎实的技术水平,在全国及省内大学生运动会、国际国内体育舞蹈大赛、跆拳道及武术比赛等重要赛事中屡获佳绩。
丰碑载入史册,壮志再展宏图。学院将继续坚持“办有灵魂的学校、育有品格的学生”的办学目标,坚持“根植行业、育人为本、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的办学战略,“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注重内涵发展、注重特色发展、注重科学发展”的办学方针,为把学院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的体育高职院校和具有引领力的现代体育培训中心而努力奋斗。
党委办公室
学院办公室
人事处
教务处
训练处
学生处
保卫处
后勤处
离退休工作处
产业办
纪检监察审计室
教学督导室
工会
团委
体育教育专业
运动训练专业
武术专业
社会体育专业
表演艺术专业
体育服务与管理专业
体育保健专业
高尔夫服务与管理专业
健身运动与管理专业
体育系成立于1985年,是学院成立最早且教师与学生人数最多的系部,迄今已走过29年的办学历程。目前系部设有体育教育(国控师范类专业)、运动训练(自主招生专业)、武术(传统特色专业)三个专业,秉承“立足体育、服务社会、立足湖南、走向全国“的办学理念,凭借竞技体育的办学优势,系部拥有先进的场馆设施,由60多名专兼教师组成的教学团队专业技能过硬,教学水平一流,积极开展“多证书”教育,努力探索校企合作办学模式,有效尝试了“虎童足球教师班”、“同仁教师班”、“学前体育教育男幼师班”订单式人才培养,与40多家企事业单位深度合作,资源共享,人才共育。专业及课程建设立足“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能力培养为中心”,学生参加各类竞赛成绩优秀,近几年就业率均达到了90%以上,毕业生“专业技能优,动手能力强,综合素质好”,普遍得到用人单位的一致好评,享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社会体育专业是我院具有特色与优势的龙头专业,于2000年开始正式招生。2008年,成功立项为“湖南省高等职业院校精品专业”;2011年,获得“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立项;2013年,成功立项为“湖南省高等职业院校特色专业”。
培养层次与学制:三年制高职(大专)
培养目标:本专业旨在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掌握运动人体科学基础知识及运动项目技能和教学能力,在全民健身活动中从事健身指导、健身咨询、健身组织与管理工作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核心课程:运动解剖生理学、体育保健康复学、运动处方、大众健身营养学、私人健身教练理论与实践、健美操、健身舞蹈(踏板、搏击、街舞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依法治招,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湖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全称为湖南体育职业学院,部标代码为12423,地址为长沙市雨花区体院北路71号。
第三条 学校为湖南省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公办),办学层次为高职专科,上级主管部门是湖南省体育局。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院成立由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学院常设机构,负责处理学院招生日常事务,工作职责主要是: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编制并报送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等。
第五条 学院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和检查,调查处理有关招生违纪事件。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六条 按照国家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精神执行。附:运动训练专业、体育教育专业、社会体育专业、体育保健专业、体育服务与管理专业、武术专业均招收体育类考生(文理兼招),其中体育保健专业、体育服务与管理专业可招收部分非体育类考生,表演艺术专业招收音乐(文)大类的考生。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七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察,择优录取。
第八条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线上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但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录取分数要求高于第一志愿考生的录取分数。
第九条 招生按招生计划数的120% 比例投档。
第十条 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对生源比较充足的热门专业,根据生源情况,在适当调整增加招生计划的同时,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向省招生办提出最低录取分数线。
第十一条 根据考生填报志愿的顺序,参考相关科目考试成绩,依照文化加专业术科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到相应专业。优先录取获得省级(含省级)以上奖励的进档考生。
第五章 其 他
第十二条 学费收费预收标准为:运动训练专业:4600元/年;体育教育专业:3500元/年;社会体育专业:4600元/年;体育保健专业:4600元/年;体育服务与管理专业:4600元/年;武术专业:4600元/年;表演艺术专业:7500/年;健身运动与管理专业4600元/年;高尔夫服务与管理专业4600元/年。
第十三条 学院专业介绍、奖助学金政策等详细信息见当年招生简章。
第十四条 学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体院北路71号;邮编:410019;咨询电话:0731-85072855(兼传真)85072701;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学校网址:https://www.hntyxy.net/。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湖南体育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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