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职业技术学院
- 学校全称
-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
- 所属区域
- 辽宁沈阳
- 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 办学层次
- 高职
- 学习年限
- 学制为三年专业,学习年限为五年。
- 办学形式
- 全日制
- 成立时间
- 1953年
- 主管部门
- 辽宁省教育厅
- 办学条件
- 校园占地面积477167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94540平方米,专任教师772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218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4257.82万元,图书75.9万册。
- 主要院系
- 机械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
- 总院办学地点
- 沈阳市大东区劳动路32号。
- 汽车分院办学地点
- 沈阳市东陵区文萃路124号。
目录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学成果显著。现有专任教师772人,正教授43人,副
学院人才培养特色鲜明。学院创新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根据各专业不同特点,按照合作企业和学生未来就业岗位具体要求及学生身心特点,探索和实施灵活多样的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提出“宽基础、大专业、小方向”人才培养思路,注重培养学生扎实的专业基础功底,提高学生就业能力和可持续就业能力。学院实施“职业素质教育工程”,通过强化学生军训、开展公益劳动、义工活动、技能比赛以及社团活动等,将职业素质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
学院实习实训设施先进。学院建有相当于现代中型装备企业规模的、设备齐全先进的实习实训工厂和现代信息技术实训基地,面积约8万平方米。同时,在校企合作的基础上还建有校外顶岗实习基地356个。
学院校园文化生活丰富。学院现有各类学生社团45个,吸收会员5000多人。学院每年都举办20余项不同主题的活动,并多次获得国家、省、市各级各类奖项。2012年学院被选定为“中国好声音,百事校园最强音”——中国好声音高校甄选赛区,及第十二届全运会志愿者指定遴选高校。
毕业生就业前景广阔。学院建立了以辽沈地区为中心、辐射全国的毕业生就业网络,为毕业生提供了良好的就业前景和广阔的就业空间。学院与沈阳鼓风机集团、
(1)2006年学院被省政府命名为“辽宁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
(2)2006年学院在省教育厅“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
(3)2007年学院进入了教育部、财政部“关于确定2007年度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的行列。
(4)2010年7月学院通过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的验收,正式成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方向 修业年限
590301 通信技术 3
520302 城市轨道交通控制 3
520304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3
660112 文秘 速记与速录 3
660112 文秘 档案管理信息化 3
640101 旅游管理 3
58040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
550106 建筑装饰材料及检测 3
670112 广告设计与制作 3
580110 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 3
580401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3
660108 商务英语 对外商业服务 3
560501 建筑工程管理 3
620503 商务管理 会展策划与管理 3
580405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3
670142 摄影与摄像艺术 3
620504 连锁经营管理 3
560502 工程造价 3
5802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580403 汽车电子技术 3
660102 应用英语 3
660109 旅游英语 3
550306 供用电技术 3
5901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620203 会计 3
5901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3
590103 计算机多媒体技术 3
580302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3
590106 计算机信息管理 物联网智能项目管理 3
590108 软件技术 3
580103 数控技术 3
590110 动漫设计与制作 3
590129 物联网应用技术 3
620505 物流管理 3
5802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3
670105 人物形象设计 3
580102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3
620401 市场营销 3
580107 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 3
620405 电子商务 3
620110 证券投资与管理 3
620111 投资与理财 3
620112 证券与期货 3
640106 酒店管理 3
580108 焊接技术及自动化 3
580106 模具设计与制造 3
660103 应用日语 3
620204 会计电算化 3
560301 建筑工程技术 3
580101 机械设计与制造 3
590109 图形图像制作 3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毕业证书。
1. 学费收取标准 :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 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学院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
(1)按照国家、省、市政府对全日制学生的资助政策,凡品学兼优的学生可参评各级、各类奖(助)学金。
(2)学院信息中心、图书馆等部门积极为特困生提供勤工助学的岗位。
1. 调档比例
按省招办确定的调档比例调档,省内100%,省外最高不超过120%调档。
2.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 院校志愿及录取
学院根据各招生省(市、区)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 对加分或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按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的规定处理。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优先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有志愿考生无法完成计划时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如果投档成绩相同,在录取专业时,文科按语文成绩录取(如语文成绩相同,再看外语成绩),理科按数学成绩录取(如数学成绩相同,再看外语成绩)
辽宁省普通类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采用分数优先录取,即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辽宁省中职升高职考生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按计划数、考生志愿及特征成绩(专业技能+专业综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特征成绩相同时再看文化课成绩。
其他省份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专业志愿清,即按计划数、专业志愿顺序及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专业志愿完成计划则不再查看第二专业志愿,如第一专业志愿未录满则在未被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的考生中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直至完成招生计划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