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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学

山西大学地处山西省省会---太原市,是一所办学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的高等学府。1902年5月8日山西大学堂正式开办,与京师大学堂(北京大学)、北洋大学堂(天津大学)一道开创了中国近代高等教育的新纪元。2005年5月山西大学成为山西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同建设的省部共建大学。一百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山西大学形成了“中西会通、求真至善、登崇俊良、自强报国”的文化传统和“勤奋严谨、信实创新”的优良校风。
中文名称
山西大学
英文名称
Shanxi University
简    称
山大
创办时间
1902年
类    别
公立大学
学校类型
综合
校    训
求真至善,登崇俊良
校    歌
《山西大学校歌》
所属地区
中国山西太原
属性
一省一校/省部共建大学
学校官网
https://www.sxu.edu.cn

目录

山西大学坐落在具有2500年历史的文化古都——山西省省会太原市,学校前身为创建于1902年的山西大学堂,其悠远的文脉可以上溯至明代三立书院及清代晋阳书院和令德书院。早期的山西大学堂中西合璧、文理并重,办学思路开阔,育人理念先进,是我国近代高等

山西大学创办于1902年(清光绪二十八年),最初称山西大学堂,设中学专斋和西学专斋,由

校园环境优雅,办学条件优良。目前有坞城、大东关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近1878余亩,建筑面积100万平方米,林荫遮道、花草围楼,处处散发着宜学宜居的人文气息,被省

历任领导

第一任 姚文栋

(1902年3月至1902年5月)

第二任 沈敦和

(1902年5月至1906年7月)

第三任 杨熊祥

(1904年春至 1905年)

第四任

校徽

校徽外层为

人文类

文学院

历史文化学院

教学建设

学科门类齐全,科研实力雄厚。学校拥有一批以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为代表的重要学科平台。设有涵盖文、史、哲、理、工、农、经、管、法、教、艺、医等12大学科门类的90个本科专业、2个专科专业以及17个本科双学位专业。现有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15个、二级学科授权点5个;

据学校官网2014年9月信息显示,学校获得的国家“973”、“863”计划项目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稳步增加,先后荣获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技术发明二等奖、科技进步二等奖、教育部高校人文社科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等16项国家科研大奖。

截至2012年,学校有国家级科研课题297项,其中国家重点科研项目35项,年度科研项目总数达到778项,获得

山西大学图书馆创建于1902年,始称山西大学堂图书馆,1931年定现名。

1949年以后,随着山西大学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图书馆也在不断发展扩建并四迁馆址。1954年建成的图书馆面积为2500平方米(现已拆除建成文科楼)。1959年建成的图书馆(北馆)面积为5400平方米。1995年建成的图书馆,面积16349平方米。位于山西大学新校门内,初民广场的东侧。从1995年建成起一直都是山西大学的标志性建筑,2012年结束了它作为图书馆的使命。

新图书馆内景新图书馆内景

现在使用的

学术界

施今墨 被誉为中国四大名医之一。

萧一山

第四章录取第十六条山西大学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第十七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不超过我校在各省(市)招生计划12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视各省(市)生源情况而定。第十八条山西大学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十九条在第一学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满额情况下,按公布的招生计划,首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学校志愿不满的条件下,则录取非第一学校志愿考生。第二十条第一学校志愿录取的考生,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时根据拟录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非第一学校志愿录取的考生,在缺额专业计划中根据“分数优先”原则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志愿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一条我校在江苏省招生执行“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进行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选测科目排序。对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的等级要求是:选测历史为A,物理为A,其它选测为B,必测为4C1合格。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第二十二条我校同意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第二十三条我校部分学院实施按大类招生,学生在第一、二年级学习基础课程,然后根据学生申报志愿及在校成绩进行专业划分,少于30人的专业原则上不开班。第二十四条文科试验班、理科试验班和物理学(国家基地班)在山西省录取最低要求为:文化课成绩须超出普通文史、理工类第一批本科控制线20分以上。第二十五条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日语专业考试语种为英语、日语;法语专业考试语种为英语、法语;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但我校所有非外语专业,外语公共课只开设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外语学习上需自行克服困难或改学英语。第二十六条根据相关专业特点,我校部分专业对高考相应科目的单科成绩给予一定的要求。具体有:文科试验班——英语和语文,理科试验班——英语和数学,物理学(国家基地班)——数学,文学类专业——语文,数学类专业——数学,外语类专业和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英语,另报考外语专业学生须参加山西省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语考试。

大东关校区俯瞰校园大东关校区俯瞰校园

第二十七条运动训练专业实行单独招生,依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我校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详情请参阅我校本科招生网“山西大学2011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第二十八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依据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我校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详情请参阅我校本科招生网“山西大学2011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第二十九条音乐和舞蹈类专业山西省录取原则为: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文化课成绩达省艺术类提前批本科录取控制线,专业成绩70分以上,根据各专业方向(例如声乐、键盘、民乐、管弦方向)各行当(例如扬琴、二胡、小号等)招生计划按专业成绩(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仅限我校招生的器乐专业考生兼报)从高到低进行投档并择优录取。若以上计划有缺额,则调至音乐表演专业,然后在未被录取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除声乐、钢琴、小提琴、二胡、琵琶可增录2人外,其余每个行当只可增录1人)。音乐学专业投档及录取原则为:文化课成绩达省艺术类提前批本科录取控制线,专业成绩70分以上,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投档并择优录取(声乐考生和我校招生的器乐专业考生兼报)。投档比例为1:1.2。舞蹈编导专业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达省艺术类提前批本科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投档并择优录取。外省录取原则为: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相关批次艺术类录取分数线,专业成绩达省统考合格线,按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第三十条美术类专业山西省投档原则为专业成绩超过省招考中心划定的本科最低控制线20分以上,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投档,投档比例为1:1.2。录取规则为在进档考生中,按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相加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根据学生所报志愿进行录取。外省录取办法为: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相关批次艺术类录取分数线,专业成绩达省统考合格线,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相加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根据学生所报志愿进行录取。

第三十一条艺术类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投档原则为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文史类或理工类第一批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90%,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投档。投档比例为1:1.2。录取规则为在进档考生中,按文化课成绩的80%加专业测试成绩的20%为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详情请参阅我校本科招生网“山西大学2011年艺术类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招生简章”。第三十二条艺术类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播音与主持方向)投档原则为山西省播音与主持专业联考成绩80分以上,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投档。投档比例为1:1.2。录取规则为在进档考生中,按文化课成绩(折合成百分制)的30%加专业成绩的70%为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身高要求男不得低于175cm;女不得低于165cm。该专业由山西大学传媒学院办学,办学地点在省广播电影电视管理干部学院。第三十三条艺术类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编导方向)投档及录取原则为:文化课成绩达省艺术类提前批本科录取控制线,专业成绩达省招考中心划定的省广播电视编导联考本科最低控制线10分以上,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投档并择优录取。投档比例为1:1.2。该专业由山西大学传媒学院办学,办学地点在省广播电影电视管理干部学院。

第三十四条艺术类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电视摄像方向)投档及录取原则为:文化课成绩达省艺术类提前批本科录取控制线,专业成绩达省招考中心划定的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最低控制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投档并择优录取。投档比例为1:1.2。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影视动画方向)投档原则为:文化课成绩达省艺术类提前批本科录取控制线,专业成绩达省招考中心划定的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最低控制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投档,投档比例为1:1.2。录取规则为在进档考生中,按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相加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根据学生所报志愿进行录取。以上两专业由山西大学传媒学院办学,办学地点在省广播电影电视管理干部学院。第三十五条体育类专业投档原则为专业成绩超过省招考中心划定的本科最低控制线10分以上,依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投档,投档比例为1:1.2。录取规则为在进档考生中,按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相加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根据学生所报志愿进行录取。其中身高要求男不得低于170cm;女不得低于160cm(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组织的我省普通高考体育类专业考试身高测试为准)。第三十六条我校对舞蹈类和体育类专业的男女考生比例有一定规定,其中体育类专业男女生比例为4:1;舞蹈编导专业男生不少于30%。第三十七条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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