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程技术学院
河北工程技术学院始建于1997年,是一所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其前身为石家庄兴亚职业技术专修学院和河北安邦法律专修学院。
- 院校类型
- 财经院校 (专科)
- 院校隶属
- 河北省教育厅
- 所在地
- 河北
- 通讯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南端宫北路11号
- 学校网址
- www.hbcsxy.com
目录
书记:
职能部门:院长办公室 教务处 学生处(校友事务办公室 宿管中心) 人事处 财务处 科研处(产学合作处) 招生办公室 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宣传部(法制办 信息化中心) 总务处(采购与资产管理中心) 基建办公室 北校区管理办公室 评估督导办公室 保卫处
教学(教辅)单位:各系 公共教学部 实践教学部 图书馆
科研机构:城市发展研究所 高等教育研究所 河北省城市学研究会 继续教育与国际交流部
委 员 会:教学工作委员会 产学合作委员会 学术委员会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
河北工程技术学院创建于1997年,其前身是石家庄兴亚职业技术专修学院和河北安邦法律专修学院。
1999年,学院通过河北省教育委员会评估,成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学校。
2001年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河北安邦专修学院改建为石家庄法商职业学院,实施国家计划内招生。
2011年,学院依据国家、省“十二五”发展规划和京津冀地区的发展战略以及自身的办学优势,并报教育部备案,将石家庄法商职业学院更名为
1、录取规则: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结合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同等分数的考生,参考单科(文综或理综、数学、语文、外语)依次成绩录取。
2、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全部为英语教学。
3、专业对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招收的学生男女比例不限。
5、执行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有关加分和降分的投档政策。
6、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我院严格按照河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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