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医科大学临床学院
河北医科大学临床学院是河北省人民政府2001年7月批准成立的13所独立学院之一,由河北医科大学主办,于2004年首批通过了教育部的确认,为全日制本科层次教育。学院位于石家庄市东南高教区,建有现代化的教学大楼、实验中心、图书馆、学生公寓楼、食堂、标准运动场等基础设施,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环境和生活条件。河北医科大学临床学院依托河北医科大学雄厚的教育教学资源,积极探索适应社会需求的、灵活高效的办学体制。经过近四年来的建设,已发展成为涵盖多门学科的综合性独立学院。现设有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麻醉学、医学影像、医学检验、口腔医学六个专业。
- 校名
- 河北医科大学临床学院
- 创办时间
- 2001年
- 类别
- 独立学院
- 学校类型
- 医药
- 所属地区
- 中国河北
- 现任校长
- 段惠军
- 主管部门
- 河北省教育厅
- 主要院系
- 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麻醉学
目录
1、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均可填报。
3、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情况,确定适当的调档比例,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
4、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达到河北医科大学临床学院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不设志愿级差。如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院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5、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院将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只能录取到第一志愿录取后尚未满额的专业。
6、对享受优惠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由河北医科大学临床学院审批后提档。
7、招生体检标准遵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8、学校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或日语。
9、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健康复查,对不符合要求者,学校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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