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
- 名称
- 湖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
- 简称
- 湖北财专
- 创办时间
- 1994
- 学校类型
- 财经
- 属性
-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 所属地区
- 湖北武汉
- 主管部门
- 湖北省教育厅
目录
湖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经过多年的发展,逐渐成为省内教学质量较好的有一定影响力的专科学校。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迅猛发展和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湖北财专面临着新的挑战与机遇。学校由省财政厅管理转为省教育厅管理,毕业生由原来的系统内优先安排就业转为与其他省属高校及教育部所属高校的毕业生平等竞争上岗,就业形势从基本无忧变得严峻起来。同城的
学校现有专兼职教师185人,其中正副教授66人,讲师87人,“双语型”教师18人,博士学位教师3人。学校现有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近4500人。
学校人才培养目标是:基本理论扎实,业务技能全面,具有较高综合素质的应用型的管理专门人才。学校现设有财政学、税务、金融管理与实务、国际经济与贸易、商务英语、会计学、审计实务、投资与理财、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财务管理、会计电算化、物业管理、国际贸易实务、证券投资与管理等16个专科专业,以及涉外会计、注册会计师、网络财务、税务电算化、财经文秘等5个专门方向。学校还设有社会经济发展、财政科学、高等教育等3个研究所,出版《
学校设教务处、科研处、成教处、图书馆、网络实验中心、学工处、招毕办、湖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
第一,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方针,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二,学校招生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招生的主要类别为普通高考文、理科生。
第三,学校按照省招办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第四,学校对符合招生优录政策的考生,按规定给予优先录取。
第五,学校录取原则按照考生的院校志愿、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该校,且体检合格、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当第一志愿考生不够计划数时,再按分数高低依次录取其他志愿的考生。
第六,学校对进档考生划分专业时,实行按专业志愿和分数优先规则。具体为:第一志愿报考该校的考生优先根据高考成绩和填报专业志愿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到各专业;非第一志愿报考该校的考生专业将以15分的级差标准录取到各专业。在此基础上,涉外财经文秘专门化按高考语文和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国际经济与贸易、涉外会计、商务英语专业按高考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七,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其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情况下,学校将作退档处理。
第八,学校各专业限招英语类考生,文理科按“六四”比例兼收,男女生比例原则不限。
第九,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校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
备注:该校招生办公室是该校唯一执行普通高等教育招生任务的机构。该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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