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师范学院
- 中文名
- 忻州师范学院
- 英文名
- Xinzhou Teachers University
- 简 称
- 忻州师院 创办时间 1958年
- 类 别
- 公立大学 学校类型 师范
- 属 性
- 省属本科高校
- 所属地区
- 山西省忻州市
- 现任校长
- 王志连
- 主管部门
- 山西省教育厅
- 校 训
- 厚学启智、修德树人
- 主要院系
- 中文系,外语系,数学系,化学系,教育系,物理系,电子系,体育系
- 学校地址
- 山西省忻州市和平西街10号
- 学校代码
- 10124
- 主要奖项
- 高校两基工作先进单位
- 邮 编
- 034000
目录
忻州师范学院始建于1958年,是经教育部批准组建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院是受国务院表彰的全国高校唯一的“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单位”,为教育部、财政部确定的首批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是全国获得首批“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称号的9所师范类院校之一,也是山西省唯一获此称号的高等学校。“地方师范院校人才培养模式综合改革”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项目”。
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化学等3个专业分别为教育部、财政部确定的第一、二、四批特色专业建设点。旅游管理专业为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
“师范院校人才培养模式综合改革——扶贫顶岗实习支教的实践与理论探索”、“地方师范院校艺术教育与地方文化结合创新教学探索——《
党委书记 王亦农
男, 1964年5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工程学士学位,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1985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山西省轻工设计院工艺室副主任、主任、设计部部长、副院长、总工程师(兼)、书记;2004年6月任太原师范学院副院长;2008年10月任太原师范学院党委副书记;2015年6月任现职。
王志连 党委副书记、院长
男,1963年12月生,中共党员,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94年8月,在华东师范大学国际问题研究所完成博士学业,获法学博士学位。历任:山西师范大学教师,山西大学教师、校办公室副主任、主任。2000年10月任忻州师范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2011年8月任现职。
白宝林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男,1960年6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副教授。历任:忻州师专化学系教师、化学系副主任、化学系党支部书记、化学系主任;忻州师专学生处(部)处长,忻州师院学生工作筹备组组长,忻州师院学生处(部)处长兼团委书记,忻州师院党委委员、院长助理。2006年11月任现职。
冯天仓 党委委员、副院长
男,1956年2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工程师。1978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忻州师专教务处干事,学生科科长,教务处副处长, 学生处副处长兼学工部副部长, 校办公室主任兼总务处处长,副校长,忻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忻州师院副院长。2012年12月当选为党委委员。
郭丕斌 党委委员、副院长
男,1969年3月生,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教授,高级管理咨询师,硕士生导师。
1992年7月参加工作,曾在英国曼彻斯特大学创新研究院(MIoIR)访学一年,研究方向为科技创新管理、区域规划与发展。主持省级科研项目6项;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出版专著2部,主编教材2部;分别获山西省科技进步二等奖、山西省教学成果二等奖和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各一项。历任中北大学经济管理系副主任、主任,忻州师院副院长。2012年12月当选为党委委员。
张美富 副院长
男,1957年11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副教授。1975年参加工作,1978年3月至
1982年1月山西师大物理系学习,毕业后进入忻州师专工作,历任:物理系教师、教研室主任、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科科长、纪检委员、电子系党支部书记、组织部部长、党委委员、纪委委员;2000年4月至2001年3月任忻州师范学院组织统战筹备组组长;2001年3月任党委组织部(人事处)部长;2001年8月当选为党委委员;2011年8月任现职。
董元兴 副院长
男,1959年6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理学硕士,教授。1977年3月参加工作,1978年10月至1981年8月在忻州师专物理系学习,毕业后留校工作,历任:物理系教师、物理实验室主任、总务处副处长兼动力科科长、经济技术开发中心主任、总务处党支部书记、总务处处长。2000年4月至2001年3月任忻州师范学院总务处工作筹备组组长。2001年3月任忻州师范学院总务处处长、总务处党总支书记。2012年3月任现职。
罗小兰 副院长
女,1960年1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博士,教授。1977年3月参加工作。历任忻州师专心理学教师、综合教研室主任、教育系副主任、忻州师范学院教育系教学行政工作筹备组组长、忻州师范学院教育系主任。2003年3月在加拿大Brock 大学教育学院访学一年。2009年1月在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完成博士学业,获教育学博士学位。研究方向为学校心理学、教师心理学和心理健康教育。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出版著作3部,主编教材3部,主持国家级和省级科研项目9项。2010年11月任忻州师范学院教务处处长、教务处党支部书记。2012年3月任现职。
韩昱东 党委委员
男,1966年11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管理学硕士,讲师。1984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在保德县韩家川乡中学、保德县城关初中、
教职工1200余人,专任教师500多人,其中,山西省教学名师8人,硕士以上学位教师260多人,副高以上职称教师近200人。
党委书记王秋生主持的“地方师范院校扶贫顶岗实习支教的探索与实践”项目荣获第六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舞蹈系、音乐系与忻州市北路梆子剧团联合创编演出的现代戏《黄河管子声》荣获中国戏剧最高奖“文华剧目奖”,受到文化部表彰,并摄制数字电影,成为北路梆子发展史上由舞台走向银幕的第一部原创剧目;与原平市委宣传部联合创排演出的《
我院在山西省第二届“雏菊奖”大学生艺术大赛中喜获佳绩
日前,我院在2013年“帝王钢琴杯”山西省第二届“雏菊奖”大学生艺术大赛中喜获佳绩,选送的话剧《把希望带上》荣获语言类节目一等奖;学院荣获“优秀组织奖”;胡海燕、顾小英、樊青美、王鑫荣获优秀指导教师奖;受到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文化厅的联合表彰。
在此次比赛中,音乐系1003班郭庆同学参赛的独唱《
一、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忻州师范学院
学校代码:10124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忻州师范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形式:全日制
办学地点:主校区:山西省忻州市和平西街10号。
东校区:山西省忻州市学府街62号。
南校区:山西省忻州市五台山南路忻师南巷10号。
二、组织机构
1、忻州师范学院根据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全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2、忻州师范学院招就处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忻州师范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3、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三、录取原则
1、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德智体美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2、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依次分配专业,不设专业级差;进档考生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录取条件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相应专业录取,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在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省份,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可以录取第二志愿及其它志愿考生,不设志愿级差。
3、对江苏省进档考生以“先分数后等级”方式排序录取。
4、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5、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6、不限男女生比例。
7、英语专业,入学后要进行英语口语测试,不合格者将改录其它专业。
8、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类专业成绩使用各省统考成绩,学校根据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专业成绩并列,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9、外语要求:英语专业,外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120分。旅游管理专业,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100分。
我院招收的英语专业以外其它各专业考生,仅提供英语语种教学。
10、身高要求:旅游管理专业,原则上男性考生不低于1.70米,女性考生不低于1.58米。体育教育专业,原则上男性考生不低于1.70米,女性考生不低于1.60米。
11、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应参加所在省组织的专项测试并取得合格证,高考达到所在省当年体育专业考生文化课的最低分数线后,按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12、对符合条件的加分考生或降分投档考生,根据教育部和各省招委统一政策执行。
13、新生报到后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在高考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录取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四、收费标准
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严格执行上级部门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
五、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录取结果可通过考生所在省招办开设的招生录取信息网络或各地市招办查询。坚持招生“阳光工程”,为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院成立了招生咨 询、监察部门,接受社会咨询、监督。
六、奖学金、勤工助学和困难资助项目
1、被我院录取的正式学生,均可享受各类奖、助学金:⑴师范类学生设专业奖学金和补助,最低标准每生每月78元;⑵非师范类学生每生每月可享受各类补贴 38元;⑶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可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 励志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4)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为每生每年1000元,二等奖学金 为每生每年500元,三等奖学金为每生每年300元。(5)设立“杨清钦奖学金”,用以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奖金额为200元。
2、学院对贫困学生采取多种措施予以扶助:(1)困难补助:对贫困生给予适当补助;(2)勤工助学:校内劳动服务岗位二百余个,提供勤工助学机会,每月300元工资。
3、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七、住宿条件
学院为学生提供良好的住宿条件,设立六人间和八人间学生公寓。
八、其它
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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