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艺术职业学院
- 中文名称
- 河北艺术职业学院
- 所属地区
- 河北石家庄
- 高校隶属
- 河北省教育厅
- 学校类别
- 高职高专
- 创办时间
- 1955年
- 学院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青园街149号
- 邮
- 编:050000
- 电
- 话:0311-86665001
- 学院网址
- https://zs.hebart.com
目录
河北艺术职业学院创建于1955年,原名“河北省戏曲学校”,后更名为“河北省戏剧学校”。
1955年12月6日,河北省戏曲学校正式成立,暂住在保定市北大街128号,首任校长翟翼。专业机构设有晋剧班、河北梆子班,另有戏剧、音乐、文化三个教研组。专业教师只有20余人。
1964年学校增设了话剧科,并于当年10月,经省编委批准,将河北省戏曲学校易名为河北省戏剧学校。
1970年,历经四年停课闹革命之后,学校恢复招生,并将校址设在石家庄市。同年12月23日,河北省革命委员会决定将河北省戏剧学校改名为河北省艺术学校,于1971年起使用新校名。恢复办校后,学校拓宽了招生专业,除保留戏曲专业外,又增加了舞蹈和音乐专业,新生实行春季入学制,校址暂借河北师范大学的房子,开始了新的办校历程。
1976年,党中央粉碎“四人帮”反党集团后,经历“文革”劫难的河北艺校也开始了一个拨乱反正,恢复发展的新时期。学校新建杂技科、进修科,并着手进行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制定了河北梆子、京剧、音乐、舞蹈、杂技等五个专业的教学方案。
1977年7月,学校被批准为开放单位,并于7月15日接待了加拿大教师联合会访华团一行20人。从此,河北省艺术学校作为石家庄市第一批开放单位,陆续接待了三十多个国家两千余人次的外国朋友来学校参观访问,学校师生也应邀赴法国、日本、英国、泰国、新加坡等国家进行演出和文化交流,为弘扬民族文化艺术做出了突出贡献。
改革开放以来,河北省艺术学校步入了一个在改革中探索前进的新的历史阶段。1992年,学校新建美术科、艺术师范科,并将京剧科、梆子科合并为戏曲科。明确提出了“面向社会,供求对路,注重质量,自我发展,加强管理,从严治校”的办学方针。
2001年6月27日,经省政府批准,由原河北省艺术学校改建成高等职业艺术院校,更名为“河北艺术职业学院”,实施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同年10月,省教育厅批准保留原中专教育体制,改称“河北艺术职业学院附属中等专业学校”,至此,基本形成了学院大、中专及成教本科一体办学的体制格局,学校的历史又翻开了新的一页。
学院设有音乐、舞蹈、戏剧、美术、综合艺术、传媒和文化管理7个专业系,基础教学部、社会教育部、中专部3个教学部,形成了以戏曲、音乐、舞蹈等传统特色专业为龙头,以美术类、艺术设计类和文化管理类等应用型、技术型专业为主干,以传媒制作等新兴专业为补充的专业群。其中,音乐表演(声乐方向)建成河北省级示范专业,河北民间舞、声乐表演、绘景技术、教师舞蹈技能、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等课程被确定为河北省级精品课程。
秉承“学生为本,名师立校,学演结合、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立足河北,辐射京津,面向全国,学院培养了各类文艺表演和文化管理人才近万人,多数成为河北各级文化艺术单位的领导和骨干,其中有一大批国内知名艺术家,如著名京剧表演艺术家、梅派传人
近年来,学院师生屡获国家文华奖,国家“五个一工程奖”,全国舞蹈桃李杯金奖、铜奖,全国舞蹈荷花杯银奖,国家“文华艺术院校奖”首届戏曲邀请赛一金一银一铜三项大奖等,填补了河北在这些国家顶级专业赛事奖项上的空白。2014年8月,戏剧系在“文华艺术院校奖”第二届全国青少年戏曲比赛中获1金1银1优秀,在央视“学京赛”中获金奖1项,学京赛金奖在全省是首次也是唯一的一项,实现了历史性突破。
学院1996年被河北省教委批准为省部级重点普通中等专业艺术学校;1997年被河北省委、省政府评为“省级文明单位”;1999年被人事部、文化部授予“全国文化工作先进集体”称号;2008年再次被省委、省政府评为“省级文明单位”;2008年10月河北省文化厅授予学院“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基地”称号;2010年获中央财政支持,建设河北省首个国家级舞蹈实训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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