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 中文名称
-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 性质
- 高职(专科)
- 类型
- 工科类院校
- 所在地
- 北京市
- 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芳园西路5号(院本部)
目录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结合国家对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要求,探索出一条新时期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有效途径。学院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从1998年至今,学院已经有十余年的中外合作办学历史。先后与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隶属北京电子行业,与中央、市属企业、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及社会各界有广泛密切的合作关系;学院大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及产学结合的教改模式,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实现高素质、高技能的人才培养目标和高水平的毕业生就业工作。学院培养的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的欢迎,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一直在99%以上,签约率为85%以上,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一直名列北京高校的前列。
在主管行业的领导下,学院成立了校企合作理事会,为校企合作提供制度保障。成立由行业企业专家组成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作为学院新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等的论证与咨询机构。学院建立了数十家稳固的校外实训基地。近三年来学院先后与
校训:博学笃行 术道精诚
录取批次的安排
1、严格执行教育部、北京市高等学校招生规定、政策、原则。在录取过程中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考生的考试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及其它录取条件;
3、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身体状况应适合专业所要求的体质;考生须如实填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院按照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条例执行;
4、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优秀学生、运动成绩突出、有特长的考生;
5、对于北京考生:同一科类的考生按分数(语、数、外三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投档,投档时顺序检索考生志愿,只要考生会考成绩符合所报志愿的要求且该专业招生计划未满,考生将被此专业录取。投档后,若有招生计划未满的专业,将向社会公布,重新征集考生志愿并仍按上述办法进行录取;
6、对于外埠考生: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有关规定执行;
7、不设男女生录取比例。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北京市美术类统考并达到专科录取分数线,学院不组织专业课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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