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中文名称
- 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所属地区
- 山西省阳泉市
- 隶属单位
- 山西省教育厅
- 创办时间
- 1949年2月
- 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办学层次
- 专科
- 办学性质
- 公办
- 办学形式
- 全日制
目录
1949年2月,遵华北人民政府令成立山西省立平定师范学校。
1989年,同址创办山西省特殊教育师范学校,两校合署办学。
2005年7月,
学校秉承在历史的传承中与时俱进之理念,坚持“人才强校、质量立校、和谐兴校、特色建校”的办学思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教育创新,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形成了以普通高等师范专科教育为主休,教师继续
办学目标明确,办学特色突出。学校坚持“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的指导思想,在培养目标上,有目的地实施升学准备教育与就业准备教育;在课程设置上,有重点地加强
学校设施齐全,现代气息浓厚。现占地300亩,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近年来新建了教学楼、综合楼、逸夫大楼、公寓楼、风雨操场、演播厅、培训大楼、塑胶操场、图书馆、体育馆、餐饮中心;装备了微机室、语音室、阶梯教室、
1、奖学金: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学院奖学金(500元/学年)。 2、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特困生每年补助最高3000元。
1、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2、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机制。3、设立由校领导、纪检处、招就处等有关部门参加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4、高考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体类分类录取;对口升学按专业、分段择优录取,特殊教育专业只录取山西省特殊教育师范学校毕业生,学前教育专业录取山西省幼师、职高师范类毕业生。5、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6、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高考分数高低和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进行录取。7、在录取专业时,英语教育专业考生不再进行口语测试。艺术类考生参加由省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文化课达线后,由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8、学生入学后,学校按有关规定要统一体检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对在高考报名体检时弄虚作假者按规定做出相应处理。9、学生毕业时考核成绩合格,颁发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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