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医科大学
- 中文名
- 首都医科大学
- 英文名
- Capital Medical University
- 简称
- 首医大(CMU)
- 创办时间
- 1960年
- 类别
- 公立大学
- 学校类型
- 医药
- 属性
- 市属重点大学
- 所属地区
- 中国北京
- 现任校长
- 吕兆丰
- 主管部门
-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 硕士点
- 78 个
- 博士点
- 59 个
- 博士后流动站
- 9
- 校训
- 扶伤济世 敬德修业
- 专职院士
- 6 人
- 主要院系
- 全科医学与继续教育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基础医学院、化学生物学与药学院等。
- 国家重点学科
- 8 个
- 学校地址
- 北京市右安门外西头条10号
- 学校代码
- 10025
目录
学校校本部设有10所学院和1所研究院,包括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
学校学科力量雄厚。现有8个国家重点学科,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56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含中医),14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培育)学科,4个北京市一级重点学科,6个北京市二级重点学科,1个北京市重点交叉学科,2个北京市一级重点建设学科,6个北京市二级重点建设学科,1个北京地区高等学校学科群。5个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
学校本专科专业齐全,设置的长学制专业中有
学校具有较强的学术发展与科研实力,在校本部和附属医院拥有一批国家级和市级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的基础上,建有高水平的国家级、市级研究和培训机构,如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卫生部全科医学培训中心、北京市全科医学培训中心、首都卫生管理与政策研究基地等。有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7个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4个教育部创新团队,2个科技部重点领域优秀创新团队。近5年来,学校承担了国家“973”、“86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北京市自然基金,以及国家教育部、卫生计生委、科技部、
学校和附属医院现有教职员工和医务人员37795人(校本部1550人,附属医院36245人)。有院士6人,特聘顾问11人,正高职称1974人,副高职称3380人。其中教授738人(校本部101人,附属医院637人),副教授1245人(校本部228人,附属医院1017人);博士生导师439人(校本部83人,附属医院356人),硕士生导师839人(校本部143人,附属医院696人)。校本部和附属医院总占地面积151.2万平方米(校本部23.3万平方米,附属医院127.9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45.8万平方米(校本部35.9万平方米,附属医院209.9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207.1亿元(校本部17.6亿元,附属医院189.5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4.6亿元(校本部12.3亿元,附属医院12.3亿元);图书馆藏书155.5万册(校本部83.4万册,附属医院72.1万册);住院病床18793张。
学校有良好的教学科研辅助设施,建有
学校十分重视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先后与
校徽代表的意义:
外圈为首都医科大学中英文名称,中心为华表图案和学校建校时间。
用华表作为校徽中心图案,一方面表明学校地处首都北京;另一方面因华表形似代表医学职业精神的红十字“╋”
寓意首医人承担着“除人类之病痛,助健康之完美”的使命与责任。
校旗由旗色、旗标和旗字构成。主校旗旗色为首医蓝,旗标为新校徽,旗字为彭真体校名;校徽色为蓝白相间,校字为白色。辅校旗可为红底黄字、白底红字和蓝白相间,旗标与旗字色调一致。
学校校旗集校色、校徽、校名于一体,集中展示学校形象。校色喻示学校严谨、开放、包容、向上的风格与精神,校徽突出首医救死扶伤、服务社会的理想与志向,校名强调首医的名称、地域与历史。
校训:扶伤济世 敬德修业
释义:“扶伤”出自毛泽东为中国医科大学的题词:“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济世”出自医学典故“悬壶济世”。“敬德”、“修业”出自《
校党委始终把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推动事业科学发展作为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冲锋中建先锋”的党建理念深入人心。学校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不断加强学生德育和教育管理工作。2007年,学校获评北京市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校。
学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将根据生源的具体情况确定录取提档比例,调阅比例不超过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首都医科大学的学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先报考生。
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可以接收非一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实际高考成绩,原则上要高于学校同批次一志愿录取分数40分以上,且必须服从专业调剂,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龋。
学校本科的录取原则是:对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检查合格同时符合我校招生章程中有关体检的补充规定,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我校各项调档要求的考生,按照其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分数相同则优先录取志愿在前者,志愿相同则优先录取高分者,原则上专业志愿分数差不超过5分。
学校校高职(专科)的录取原则是:按照北京市高会统招的招生方式,对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检查合格同时符合我校招生章程中有关体检的补充规定,会考科目和成绩符合我校要求的进档考生,根据招生计划,按考生成绩录龋。
学校执行教育部有关对考生加分或降分投档等政策的规定,但考生条件须同时符合我校招生章程中的相关规定。对于考生享受的各种加分,学校在提档时予以认可,在专业录取时则按高考实际分数排序,在高考实际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考虑加分者。
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含专业方向)、七年制口腔医学专业是本硕融通,整体素质优化的高层次医学人才培养,招录高分段的考生,录取时学校将根据生源具体情况划定七年制专业的录取分数线,在高分考生不足时,学校将减少录取计划。
鉴于学校教学过程中用中英文双语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不要报考本校,凡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入学后须改学英语。七年制学生部分专业课程英文授课,只招英语语种的考生。
学校在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前提下,从医学人才培养和就业的特殊要求考虑,从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出发,再次强调对考生身体状况的特殊要求,并做补充说明。(一)学校各专业对考生视力的要求是:眼睛的近视矫正视力不低于4.8,双眼矫正视力镜片度数差不大于200度,各眼矫正视力镜片度数不超过800度,无色盲、色弱,无斜视、弱视;(二)学校各专业对考生听力的要求是:双耳听力范围均不低于3米;(三)学校对于嗅觉迟钝、口吃者不予录取;(四)学校口腔医学专业不招收左利的考生;(五)肝功能异常者不要报考学校医学类专业;(六)考虑到医疗卫生服务的特殊性,我校明确提出,不鼓励躯干和肢体残疾考生报考我校医学类专业,否则将无法完成学业。对于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将以入学后的体检复查为准,对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学校本科及高职的护理专业招收适当比例的男生;鉴于护理行业的特殊性,对报考护理专业的考生要适当考虑身高。“高职单独招生”的护理专业只招收普通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护理专业三年学制以上(含三年)毕业生,因办学条件所限,只招收女生。
学校在北京地区招收的临床医学专业(远郊定向班),面向北京市的全体考生,教学过程在燕京医学院(顺义区)进行。五年制临床医学专业(远郊定向班)的预录考生必须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后方可被正式录取,三年制临床医学专业(远郊定向班)考生被录取后必须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临床医学专业(远郊定向班)考生毕业后由定向单位安排就业。
学校在北京地区招收的医学检验专业基础阶段教学在燕京医学院,住顺义校区。
学校招收定向培养的内地西藏班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按照“统一试卷、统一阅卷、单独划线、单独录缺的办法和要求进行录取,在燕京医学院培养,住顺义校区。
学校“高职单独招生”的学生上课地点分别在北京卫生学校和北京护士学校。录取原则是: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考生的文化课、专业课成绩分别达到北京市以及学校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比例(文化课与专业课比例为7:3)计算后的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龋。
学校各专业考生均按所录取的专业报到,入学后不再进行专业调整。
重点学科是高校在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和开展高水平科学研究中具有示范和带头作用的学科,是衡量一所高校办学水平和特色的重要标志。
在2001年国家重点学科评审中,首都医科大学的外科学(神外)、眼科学和耳鼻咽喉科学3个学科被评为国家重点学科。2007年教育部对2001年获批的国家重点学科进行考核评估,并开展了新增国家重点学科的评选工作。首都医科大学上述3个学科均以优秀成绩通过考核评估,同时,神经生物学、内科学(呼吸系病)、内科学(心血管病)、神经病学和儿科学5个学科增补为国家重点学科,内科学(消化系病)和影像医学与核医学2个学科增补为国家重点(培育)学科。至此,首都医科大学拥有8个国家重点学科,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
2002年北京市教委首次开展北京市重点学科评审工作,首都医科大学的神经生物学等7个学科被评为北京市重点学科,生理学等8个学科被评为北京市重点建设学科。2007年北京市教委对原北京市重点学科进行了验收,并开展新增北京市重点学科的评眩首都医科大学原有的15个北京市级重点学科均顺利通过验收,同时,18个学科被增补为北京市级重点(建设)学科。至此,首都医科大学拥有1个交叉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2个一级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7个二级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2个一级学科北京市重点建设学科和12个二级学科北京市重点建设学科,涉及医学、理学、工学、教育学、法学、管理学六个门类。
一、学费标准:
1.本科专业中的“公共事业管理”及“法学”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5000元;“生物医学工程”及“假肢矫形工程”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5500元;其余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6000元;
2.高职生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7500元。
二、住宿费标准:
新生住宿费为每人每学年750元。
(校内28号楼每人每学年900元,校内20、29号楼每人每学年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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