扑蝶会
民间传统节日。俗谓二月十五日(一说二月二日、二月十二日)为花朝日,相传这日是天上百花仙子的生日。这天除了被称做花朝之外,又名百花节、踏青节、扑蝶会。届期有种花、赏花、赏红等活动,故又称花朝,与八月十五的月夕相对。因各地物候等的不同,节俗活动也有所差异。民间又有以花朝之阴暗占果麦丰歉、百花盛衰的俗信,云是日晴,主粮食丰稔、百花繁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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扑蝶会,此风俗流行于全国多数地区,但节期很不一致。浙江、东北等地在十五日,北京、江苏等地在十二日,山西有的地区则在二月二日,就连同是河南的洛阳、开封,节期也分别有二日、十二日的记载。若与月夕相对,当在十五日。亦有分别大小花朝的。
因各地物候等的不同,节俗活动也有所差异。民间又有以花朝之阴暗占果麦丰歉、百花盛衰的俗信,云是日晴,主粮食丰稔、百花繁盛。 江苏一些地区又有赏红之俗。河南开封有扑蝶会。
据《广群芳谱·天时谱二》引《诚斋诗话》:“东京(即今开封)二月十二曰花朝,为扑蝶会。”
胡朴安《中华全国风俗志》记杭州俗云:“二月望为花朝节。盖花朝月夕,世俗恒言二、八两月为春秋之中,故以二月半为花朝,八月半为月夕也。”又视其为岁节,称作花朝节、“插花节”、“花节”。
清光绪《光山县志》云:“二月二日,俗云‘小花朝’,十五日云‘大花朝’。”
花朝节俗形成较早,南宋《西湖游览志余》、《梦粱录》即有记载。吴自牧《梦梁录·二月望》:“仲春十五为花朝节,浙间风俗,为春序正中,百花争望之时,最堪游赏。”
清汪灏《广群芳谱》引宋杨万里《诚斋诗话》:“东京(今开封)二月十二日曰花朝,为扑蝶会。”
清潘荣陛《帝京岁时纪胜》记北京此俗云:“(二月)十二日传为花王诞日,曰花朝。幽人韵士,赋诗唱和。春早时赏牡丹,惟天坛南北廊、永定门内张园及房山僧舍者最胜。”
胡朴安《中华全国风俗志·江苏吴中》:“土俗以十二日天气清朗,则百物成熟。谚云:‘有利无利,但看二月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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