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青川特大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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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境内白龙江流域,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出现淘金者,到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由于要修建重点能源项目宝珠寺电站,1994年和1995年,青川当地对水库淹没区的金矿资源进行了为期两年的抢挖。从此,掀起采金狂潮,每天最多时达上万人之众。就是在淘金热潮下,利益的驱使,导致了一场血案的发生,两团伙组织上百人武装械斗,一方半路伏击 ,致19死15失踪。
7月14日,原青川县黄金管理局沙洲站站长李爱民介绍,1983年,青川成立黄金管理办公室,1993年成立黄金管理局。1984年,政府开始收钱办理采金许可证,那时需要1260元,到1994年,价格已涨到4万多元。广元市国土局总工程师刘彬曾参与筹建广元金矿方面的工作。刘彬介绍,当时广元成立了黄金管理局,并成立了“黄金管理指挥部”,进行统一管理。青川县的主矿白水金矿属于央企,周边区域的零星金矿资源,则可由个体或合伙进行开采。周边金矿资源开采需获得“黄金开采许可证”。据当年发证人员介绍,两年抢挖期,发放的证件约有几百个。青川县沙洲镇大湾村一带,是当年采金最火爆的地方,当时人称金河坝。大湾村村民王天江介绍,那时,整个河段到处是人,白天黑夜淘金。李爱民说,当时整个河段都是采金者,每天少则几千人,多则上万人。
李爱民介绍,在金河坝里,凡有名的“红窝子”,大多有各式枪支和弹药。政法机关不定期突击搜查,收缴一批,不多久又发现第二批。他说,一些不法分子还进行“黑吃”,打探到哪个金窝子挖“红”了,或者强行“入股”,或者以武力相威胁,低价买进自己开采,或者干脆白拿强要。据警方调查,1994年10月,李洪派人在李代明金坑旁开挖金坑,遭李代明驱赶。同月14日,李洪邀约10余人欲找李代明“谈判”,双方一见面,就发生争执。李洪等人将李代明等人打伤,李代明等人逃走,双方放话再打一架。随后,李代明等人商量决定在元坪子伏击李洪一方的人,并向附近村民借来火药枪,制作炸药包、炸药弹数十个。李洪也网罗了100人,准备了火药、枪等工具。
警方调查得知,1994年10月17日上午,李洪安排人租来一辆大客车和两辆中巴车,组织人员上车后,分发了西瓜刀,后来又安排人制作了炸药包。随后,三车向大坪进发。17日上午,李代明一方听说李洪的人已到沙洲,迅速派人至元坪子拦车,并安排人手埋伏在公路附近的树林中。当天13时许,李洪一方的车辆行驶至元坪子处遭拦截,李代明的一名同伙朝第一辆客车开了一枪,随后,众人持砍刀、木棒打砸车窗,埋伏人员用石块和炸药包投掷三车,李洪等人被迫逃离客车。李代明一方在公路上继续“追击”,李洪一方有的向山上逃亡,有的躲入附近农户家中,还有数十人被追撵至白龙江中,导致17人溺亡,15人失踪。此外,李洪和另一人被砍死。
刘彬介绍,血案发生后,广元市成立了黄金指挥部,调动各个部门进行大力整顿,首先是将办证权限收归指挥部统一办理,不再是有钱就办证,还需审查开采者的身份等。同时,由政府统一划定开采区域。此外,政府还大力整顿非法开采者,打击无证开采。整顿后,采金者少了很多,淘金热潮慢慢退去。到1996年,白龙江开始蓄水,淘金河滩淹没在湖底,淘金热潮成为历史。2001年8月19日,青川县公安局将李某以涉嫌聚众斗殴罪列为网上逃犯缉捕,同年9月26日,省公安厅将李某列为省厅A级通缉逃犯缉捕。17年来,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先后十余次组织专门人员对李某进行追捕,但均无结果。
此案成为青川有史以来最大血案,案件当时惊动了公安部和省公安厅、市公安局,相关领导要求全力侦破此案。在其他案犯相继到案后,唯独涉嫌组织策划的主犯李某潜逃。
由于本案历时17载,案件承办人员已数次更换,原案卷宗中,大多数同案只有外号,没有详细的身份信息,逃犯没有照片,抓捕陷入重重困难之中。2011年9月29日,小组成员赶赴李某的原籍地江油市武都镇对其亲友信息进行摸排。曾经的办案人员(现已退休)提供了一个很重要的信息,他回忆当年在江油办案时,李某家中有一个快满9岁的女儿,到女孩该是成家立业的时候了。追逃组眼前一亮,终于通过江油相关部门查询到李某女儿的详细情况,随即,李某家属关系网终全部查清。
追逃组根据收集的信息,对抓捕李某的方案进行了仔细评估:已是六旬老人的李某,必是思女心切,不然也不会通过书信联系上,而他女儿准备结婚,李某肯定会结束其隐姓埋名、东躲西藏的日子参加婚礼。正值国庆大假,追逃组放弃休息,多次到李某家宣讲投案自首的宽大政策,并重点对其女儿进行真情打动。通过近十多次的真诚交谈,李某女儿的心理防线终于有所松动,并表示父亲想和青川县公安局领导见面。工作组立即表示,要见领导绝对没有问题。当天下午,青川县公安局政委何文龙就到江油李某女儿家中。同时,青川县副县长、公安局长张家和也和李某通了电话,承诺允许其参加他女儿的婚礼。
2011年10月9日,在刚参加完女儿的婚礼后,潜逃17年的省厅A级通缉逃犯李某,在家属陪同下到青川县公安局投案自首。得知他自首后,其10多名同伙也相继自首。青川警方介绍,2011年9月29日,清网行动追逃组成员赶赴李代明的原籍地江油市武都镇对其亲友信息进行摸排,得知李代明女儿近期准备结婚,李代明肯定会结束逃亡参加婚礼。通过十多次交谈,李代明女儿表示父亲想和青川县公安局领导见面。随后,青川县副县长、公安局长张家和与李代明通了电话,承诺允许其参加女儿的婚礼。2014年7月,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对李代明等9名涉嫌故意杀人的主犯以及其他从犯共30人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随着逃亡17年的主犯李代明落网,轰动一时的“1994年青川特大血案”将于2014年7月28日开审。广元市中院将对李代明等9名涉嫌故意杀人的主犯以及其他从犯共30人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法律专家表示, 正是因为“青川血案”以及其他类似的案件,才倒逼了相关法律的改革。血案发生两年后,《矿产资源法》进行修订,确定了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对矿产资源开采的行政配置改为了市场配置。1996年参与修订《矿产资源法》的法学专家李显东表示,《矿产资源法》的修法背景,与“青川血案”这样重大案件的发生是有必然联系的,可以说这样的重大案件及其他类似案件正是1996年修法的重要原因之一。血案背后,实则反映了因为管理混乱、法律不完善,导致的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广元境内的淘金热潮。而这波淘金热潮也随着这场血案戛然而止。更重要的是,血案发生两年后修订的《矿产资源法》,确定了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对矿产资源开采的行政配置改为市场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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