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鸣
王建鸣(1957年6月-),男,汉族,河北武邑人,中国共产党员,华中科技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现任(2015年7月)湖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14年12月26日,因违规参加公款宴请被处分。
- 姓名
- 王建鸣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籍贯
- 河北武邑
- 民族
- 汉族
- 出生日期
- 1957年6月
- 毕业院校
- 华中科技大学
- 学历
- 在职研究生
- 学位
- 博士
- 政党
- 中国共产党
- 参加工作日期
- 1971年10月
- 入党时间
- 1976年6月
- 现任(2015年7月)
- 湖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目录
2012年12月3日,湖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任命王建鸣为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2015年8日至12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鸣赴京山、钟祥、长阳、天门,就《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修订草案)》、《湖北省农村五保供养条例(草案)》开展立法调研,走访农户、五保户,察看乡镇农技服务中心、福利院,分别听取乡镇、农业科研单位、涉农企业、家庭农场等负责人和人大代表、村支书、农业科技人员、村民、五保户代表的建议和意见。
王建鸣强调,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后,乡镇管理方式发生很大变化,农业技术推广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修改农业技术推广实施办法时,要明确省、市、县、乡各级政府的职责;要完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强化保障措施,努力解决农业技术成果转化和应用中存在的问题。五保对象是农村中最需要照顾的弱势群体,让他们老有所养,活得有尊严,政府需加大财政投入,加强集中供养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引导社会捐助,同时大力支持分散供养。
附件列表
故事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